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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
2023年临沂市公安局犬粮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
参照公开招标的综合评标法
三、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1、为保障市局警犬训练基地正常运转,根据公安部警犬饲养管理规定操作规程(试行)要求,现需采购警犬犬粮(附采购明细及参数规格要求)。
2、本项目为2023年犬粮采购项目,实行清单报价(报价中包含但不限于运费、税费等费用)。
3、本项目总预算为28.56万元,超出此价格的“投标”无效。
4、要求签订合同后根据实际需求供货到位。
5、付款方式:根据实际需求,收到犬粮后,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支付价款。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由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时间信用情况进行三网查询,查询结果交由评标小组认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评审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如下:
评分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企业 业绩 | 1、服务商提供 2019年 1 月 1 日以来类似项目服务合同,每一份得2 分,最多得 12 分。(提供合同原件); 2、开标时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原件扫描件制作于响应文件内,否则不予加分。 | 12 |
人员 配置 | 1、投标人员配备合理、所配项目人员齐全、资历丰富得 7-9 分; 2、投标人员配备较合理、所配项目人员齐全、资历较丰富得 4-6 分; 3、投标人员配备一般、所配项目人员齐全、资历一般得1- 3 分; 4、如缺项则该项得 0分。 | 9 |
检测 报告 | 1、提供成犬粮及幼犬粮近半年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提供叁份(相同犬粮的按一份计算); 2、开标时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扫描件制作于响应文件内,否则不予加分。 | 5 |
服务 保障 | 服务方案的指导思想、研究思路是否体现科学、合理布局原则,整合资源、适度集中原则,优化配置、提高效益等原则,方案细致合理,全面,能有效满足此次采购需求的得 5-6分;方案细致较合理,能满足此次采购需求的得 3-4分;方案简单,能基本满足此次采购需求的得 1-2分;如缺项则该项得 0 分。 | 6 |
为保证犬粮质量稳定使用安全,要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为国内知名品牌犬粮。1-10分 | 10 | |
进度保证措施 | 评审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本项目的措施方法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进行打分。 1、措施完善可行得7-9分; 2、措施较完善可行得 4-6 分; 3、措施一般完善可行得 1-3分; 4、本项缺项不得分。 | 9 |
后续服务措施 | 评审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进行打分。 1、服务承诺完善可行,得 7-9 分; 2、服务承诺较为完善可行得 4-6分; 3、服务承诺完善一般得1- 3 分; 4、本项缺项不得分。 | 9 |
投标 报价 | 报价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的报价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 | 40 |
合计 | 100 |
注:1、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说明:
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1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投标书”提交规定
1、截止时间及提交地点:2023年4月18日上午9:00前将“投标书”密封一式三份,送到临沂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2、开启“投标书”、评标的时间及地点:2023 年4月18日上午9:00地点:北城新区上海路7号临沂市公安局1204办公室。
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临沂市公安局
地址:临沂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邮编:276001
联系人:袁春龙
电话、传真:15020366588
临沂市公安局
2023年4月14日
附: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本次采购主要为警犬犬粮采购,具体分为两种:成年犬犬粮、幼犬犬粮。分装为20 kg/袋(或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调整每袋重量),共计850袋,服务期限为一年。保证犬粮在有效期内为近期生产产品,确保所供应犬粮的安全可靠性。
若出现因供应商犬粮供应原因所导致警犬营养不良、骨质疏松、毛色不好、泪痕重、上火、生病或其他不良症状,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犬粮招标参数
根据国家宠物食品标准犬粮主要营养好成份值要求:
营养成分 | 成犬 | 幼犬 |
粗蛋白质 | ≥18.0% | ≥28.0% |
赖氨酸 | ≥0.7% | ≥0.8% |
粗脂肪 | ≥14.0% | ≥14.0% |
粗纤维 | ≤5.0% | ≤5.0% |
钙 | ≥0.8% | ≥1.1% |
总磷 | ≥0.5% | ≥0.9% |
锌 | ≥200mg/kg | |
粗灰分 | ≤10.0% | ≤12.0% |
水分 | ≤10.0% | ≤10.0% |
VE | ≥40IU/kg | ≥50IU/kg |
1.为保证质量稳定使用安全,要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为国内知名品牌犬粮(要求犬粮生产厂家有不低于20年的生产经验,以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可靠)。此项为加分项
2.供应商所提供的品牌应在当地大型商超有专柜展示及销售。 此项为加分项
3.供应商参加投标报价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成年犬犬粮及幼犬犬粮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以上授权书、检测报告未按要求提供,作无效报价处理)。此项为废标项
4.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相关产品业绩合同。此项为加分项